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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商大学第十四届运动会田径项目竞赛规程

 

 
一、目的任务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和阳光体育工程计划,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全民健身活动及校园体育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及运动水平,特举办本次运动会。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1.日期: 201652021(含开、闭幕式)
    2.地点: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田径场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组(12)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
    2.女子组(10)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4公斤)
 
四、参赛办法
    1.资格
    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身体健康并经学校医院体检合格的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及留学生)。
    2.报名人数
    以院为单位报名,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接力项目各院限报男、女各1队;
    3.报名办法
    (1)各院可报代表团团长1名(院副书记),副团长1名,教练员2名;
    (2)请在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网站下载填写大会统一制定的正式报名表及体检表,并将电子文档的报名表于20164251600前发送到fuchengcheng@btbu.edu.cn,同时,完成网上的填报工作,过期者按弃权论。运动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551600前,完成更换不合格运动员的新增运动员的体检,并交变更运动员的补充报名表(加盖公章),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请按《北京工商大学第十四届运动会院运动员号码分配表》(见附表)要求顺序填写院运动员号码。
 
五、竞赛办法
    1.100米、200米报名人数超过8人,采用分组预赛,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
    2.400米、800米、1500米、 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分组直接进行预决赛;
    3.田赛项目报名超过18人,设定及格线进行预赛,取12人参加决赛。及格线标准由大会决定;
    4.凡竞赛项目报名不足3人(队)时,取消该项目的比赛,由竞赛组通知有关院改项;
    5.田径竞赛项目比赛顺序由编排组抽签安排,见《竞赛日程表》、《分组竞赛表》;
    6.竞赛采用由国际田联制定、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规则;
    7.凡参赛运动员必须在胸前和背后佩戴号码布,田赛跳高运动员可以佩戴一块号码布。无号码布者、自制号码布者不得参加比赛;
    8.接力项目,运动员必须统一服装,否则不准参加比赛;
    9.运动员报名后不得替换和无故退赛,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者,须由领队向检录处提交有效证明,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并扣团体总分10/人次。
 
六、录取名次和记分奖励办法
    1.各竞赛项目录取并奖励前8名,同时按97654321计入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分数加倍;
    2.破北京市高校记录者加计20分,破校记录者加计10分,每一赛次同项目只加最高分;
    3.本次大会录取并奖励男子、女子、男女团体总分前6名;
    4.当团体总分成绩相等时,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5. 大会设立“精神文明奖”3名、“啦啦队奖”3名、“入场式奖”3名。
    6.成绩达到北京市大体协大学生运动技能等级标准的运动员,学校推荐申请等级证书。
 
七、凡违反本规程参赛的运动员一经举报,由仲裁委员会负责审查核实,情况属实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并扣团体总分10/人次。
 
八、其它未尽事宜,以体育运动委员会通知为准。
 
 
                                          北京工商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编号
学院名称
简称
号码范围
1
理学院
理学
1001-1100
2
食品学院
食品
1101-1200
3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
材机
1201-1300
4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信
1301-1400
5
经济学院
经济
1401-1500
6
商学院
商院
1501-1600
7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
1601-1700
8
外国语学院
外语
1701-1800
9
艺术与传媒学院
艺传
1801-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