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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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须知

 

一、 游泳馆首先保证教学、训练与学校活动的需要,其它时间安排对师生开放。
二、 凡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脚癣)、重症沙眼、急性内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性病、发热等病在未治愈之前、精神病等患者等禁止入馆游泳。 酒后与女性处于经期不得入池游泳,不得将宠物带入游泳馆。严禁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和管制刀具进入游泳池。
以上规定请游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管理人员若发现以上各类情况,有权禁止进馆或终止游泳活动。
饭前、饭后半小时或急剧运动后都不适宜游泳,请大家注意。
三、 本馆游泳实行“预约管理”。游泳人员需先到体艺部网站首页“游泳馆服务”项目中认真阅读“游泳须知”,然后点击“我要预约”(每场约满100人即停止预约),然后在预约的规定时间持校园一卡通到游泳馆前台刷卡入馆,同时接受前台人员对泳者身体状况的“目检”,不符合要求者禁止入内。
首次入馆游泳人员需先到前台填写《游泳健康承诺书》,《游泳健康承诺书》有效期一年,到期须重新填写。
四、 请按预约的时间进场,严禁在非开放时间及非正常渠道进入泳池,否则发生事故概不负责。
五、 进入游泳池须着游泳帽、游泳装,禁止穿鞋与着便装入内。
六、 游泳者须自行保管好各自的衣服物品,不得将贵重物品存放在更衣室和带入游泳池内,若有遗失,概不负责。禁止携带洗发水、沐浴液、香皂、食品、饮料进入游泳池。不得将玻璃器皿带入池内。所有游泳者,必须穿干净,深色和不褪色的游泳衣、裤,严禁裸泳。 
七、 进入泳池前要在更衣室冲淋全身并在浸脚池中浸泡消毒。
八、 游泳者入池前必须做好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擦脚、胸、背部,以免抽筋。 
九、 严禁在池内或池边吐痰、吸烟、擦鼻涕、大小便、洗澡或乱扔物品以及有其他污染游泳池的行为。 
十、 游泳要注意安全,严禁在池内和池边嬉戏打闹和大声喧哗、玩耍;严禁跳水、潜水、攀爬。游泳中发现身体不适,请停止游泳活动。
十一、 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看护的情况下禁止下水,进入深水区游泳须持有相关证件。 
十二、 爱护游泳池配套设备设施及公物,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救生器材。
十三、 每一场的游泳时间到后,泳者必须按时离场。为保证安全原则上每人每天只能游一场。
十四、 为了您的安全和他人健康,游泳人员必须服从泳池救生员与相关管理人员管理,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经劝阻无效者清理出场,并通过预约系统记录到黑名单中,取消其入馆游泳资格。
如因游泳者违反游泳池相关管理规定或其他不属于管理责任的行为发生溺水等伤害事故,游泳者本人负全责,本部概不负责。
 
 
                                                         北京工商大学体育与艺术教学部
                                                                                         2016年10月10日